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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 固定资产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 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二、本科目可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固定资产清理 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 等转出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 ,借记“累计折旧 ”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二)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 ——应交营业税”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固定资产清理 完成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 ——处置非流动资产 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 ——非常损失” 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 ” 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 净损失。

开放分类:财务会计会计科目
贡献人:飞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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