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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别名:[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size=32px]组织考试[/size]
审计署 :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组织考试命题,实施考试工作,统一规划并组织或授权组织培训等工作。全国审计考办设在审计署 人事教育司,具体组织实施和考务工作由审计署 考试中心负责。
人事部: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审计署 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size=32px]报考条件[/size]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初级资格考试条件
还应该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还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size=32px]考试科目[/size]
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与内容均为:
1、《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
2、《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
初、中级资格考试采用同一套考试大纲。根据对初、中级审计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同要求,两个考试科目各部分内容分为初、中级资格共同考试内容和中级资格单独考试内容。
考试大纲由审计署 组织编写、出版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审计署 的名义编写、出版发行各种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

[size=32px]考试时间[/size]
一年一次,原则上为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日。分两个半天进行,上午为《审计专业相关知识》,下午为《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size=32px]考场设置[/size]
考场原则上设在地(市)级以上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生比较集中,考场安排困难,确需在县设置的,须经省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管理机构批准,并报全国审计考办备案。

[size=32px]合格证书[/size]
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人事部门颁发相应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审计署 联合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审计专业中级资格的外语要求另行规定。
开放分类:审计
贡献人:qiaoboc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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