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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 基金托管人


  为充分保障基金 投资者的权益,防止基金信托财产被挪作它用,各国的证券投资信托法规都规定:凡是基金都要设立基金托管机构,即基金托管人 来对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操作进行监督和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
  [b]基金托管人 [/b]是依据基金运行中"管理与保管分开"的原则对基金管理人 进行监督和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机构。
  基金托管人 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收取一定的报酬。
[b]  基金托管人 的资格[/b]
  《基金办法》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基金应委托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主要的条件如下:
   1.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
   2.实收资本 不少于80亿元;
   3.有足够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
   4.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
   5.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b]基金托管人 的主要职责有[/b]:
   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2.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
   5.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
   6.出具基金业绩报告,提供基金托管情况,并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 报告;
   7.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托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开放分类:基金
贡献人:竹林茶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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