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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 静态投资回收期


[size=32px]什么是静态投资回收期 ? [/size]
  静态投资回收期 (简称回收期),是指以投资项目经营净现金流量 抵偿原始总投资所需要的全部时间。它有“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 ) ”和“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 ”两种形式。

[size=32px]确定静态投资回收期 指标的方法 [/size]
  1、公式法
  如果某一项目的投资均集中发生在建设期内,投产后一定期间内每年经营净现金流量 相等,且其合计大于或等于原始投资额,可按以下简化公式直接求出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

  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原始投资合计/投产后前若干年每年相等的净现金流量

  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 )=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建设期

  2、列表法
  所谓列表法,是指通过列表计算“累计净现金流量 ”的方式,来确定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进而再推算出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的方法。因为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通过这种方法来确定静态投资回收期 ,所以此法又称为一般方法。

  该法的原理是:按照回收期的定义,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满足以下关系式,即:

  

  这表明在财务现金流量表的“累计净现金流量 ”一栏中,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恰好是累计净现金流量 为零的年限。

  无法在“累计净现金流量 ”栏上找到零,必须按下式计算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

  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最后一项为负值的累计净现金流量 对应的年数+最后一项为负值的累计净现金流量 绝对值÷下年净现金流量

  或:=累计净现金流量 第一次出现正值的年份-1+该年初尚未回收的投资÷该年净现金流量

[size=32px]静态投资回收期 的优缺点 [/size]
  静态投资回收期 的优点是能够直观地反映原始总投资的返本期限,便于理解,计算也比较简单,可以直接利用回收期之前的净现金流量 信息。缺点是没有考虑资金时间价值 因素和回收期满后继续发生的现金流量 ,不能正确反映投资方式不同对项目的影响。只有静态投资回收期 指标小于或等于基准投资回收期的投资项目才具有财务可行性。

开放分类:财务管理管理会计
贡献人:飞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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