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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 销售退回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对于销售退回,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对于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企业应按已记入“发出商品 ”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借记“库存商品 ”科目,贷记“发出商品 ”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应按计划成本或售价记入“库存商品 ”科目,同时计算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2)对于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回的,、企业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 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 的金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允许扣减增值税额的,应同时调整“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的相应金额。

    (3)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的相关规定迸行会计处理。

开放分类:财务会计收入
贡献人:飞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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