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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1 资产减值损失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二、本科目可按资产减值损失
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的应收款项
、存货
、长期股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贷款
等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贷款损失准备
”等科目。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生产性生物资产
、商誉、抵债资产
、损余物资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等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设置相应的减值准备科目,比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四、企业计提坏账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款损失准备
等,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款损失准备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
”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开放分类:财务会计、会计科目
贡献人:飞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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