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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税对象
[b]课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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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税对象
又称税收客体,它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根据,也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在现代社会,国家的课税对象
主要包括所得,商品和财产三类。
[b]课税对象
的规定 [/b]
按照课税对象
的性质,税收通常被分为三大类,即对流转额的课税,对所得额的课税和对财产额的课税。
(一)对流转额课税
对流转额课税,也称流转税
,是指对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如营业额、交易收入额、劳务收入额等的课税。流转税
的基本特点是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作为课税依据,在生产、经营和服务收入环节征收,因而不受生产、经营和劳务服务成本的影响。我国的流转税
种主要有:增值税
、营业税
、消费税
、资源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关税
、印花税
等。
(二)对所得额课税
对所得额的课税,也称所得税,是指以各种纯收益或总收益额包括投资收益
、工薪所得、交易所得、劳务费收入以及其他收益或所得,所课征的税收。对纳税人应税所得的课税,有利于调节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所得税的基本特点是以纳税人的纯收入或净收入为课税对象
,因而有利于兼顾纳税人的负担能力,贯彻"量力负担"的原则。例如,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和农业税
,以及历史上曾经开设过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奖金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等。
(三)对财产额课税
对财产额的课税,也称财产税
,是指以纳税人具有的财产数量或财产价值额为课征对象的一些税种
。财产税
的基本特点是课税直接与纳税人拥有的财产数量和财产价值相关联,便于公平分配、缓解收入悬殊的状况。比如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税
、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牌照税
、船舶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及将要开征的遗产税
和赠与税
等。
我国对税收的分类,除上述三大类外,还有对资源课税(称资源税
)和对特定行为课税(称行为税
)的其他分类方法。
开放分类:税务术语
贡献人:飞草、 sos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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