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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 留置权


[size=32px]留置权概念[/size]

  “留置权”是法律规定为了确保债务履行而设立的一种担保物权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比如顾客不支付洗衣费,洗衣店依法有权留置衣服,在法定期限内顾客还不支付洗衣费,洗衣店有权变卖衣服以获取洗衣费。

[size=32px]留置权适用哪些范围[/size]
   担保法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留置权必须以法律的规定而产生,非依当事人的合意。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的只有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债权人享有留置权。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海商法中规定的船舶留置权。以上三种合同的共同特征是客体都是完成一定的工作或履行一定的劳务,并且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占有对方的财产,而财产被占有一方当事人的义务为交付一定的款项。而当财产被占有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交付一定款项的义务时,占有财产一方当事人有权留置对方的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虽然不允许当事人任意设定留置物,却允许当事人以约定排除留置权。

开放分类:法律经济法
贡献人:飞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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