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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 特别处理ST
沪深证券交易所在1998年4月22日
宣布,根据1998年实施的股票上市
规则,将对财务状况或 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由于“特别处理”的英文是Special treatment(缩写是“ST”),因此这些股票就简称为ST股。上述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主要是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
均为负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低于股票面值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其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
为5%;(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辽物资”;(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审计。
开放分类:股票
贡献人:飞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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