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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 李文杰
李文杰
先生(1906-1998.3.2),江苏镇江
人,1920年肄业于扬州第八中学,1924年毕业于北京通才商业专门学校。曾任北京证券交易所助理员,哈尔滨上海中法储蓄会会计主任、经理,上海通易信托公司襄理、副经理、总稽核。1930年开始执行会计师业务,业余在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夜校学习了三年,1935年毕业,领得律师证书,兼业律师。1936年1月,加入[url=http://baike.esnai.com/searchRedirect.aspx?rd=2&wd=潘序伦]潘序伦[/url]先生创办的[url=http://baike.esnai.com/searchRedirect.aspx?rd=2&wd=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url]任副主任会计师、主任律师,并受聘担任东吴法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
在立信期间,李先生还担任上海市商会及会计师、律师公会多项职务,由公共租界纳税华人会选举为工部局华委,协助潘序伦先生为立信广辟会计、法律业务来源。他在立信专科学校任教,为初版《立信会计丛书》出力,所著《簿记初阶》由商务印书馆再版多次,又与潘先生合著《所得税原理及实务》宣传直接税
制。
抗战期间,潘先生去重庆创办立信分所,委任李先生代理主任会计师。李先生与[url=http://baike.esnai.com/searchRedirect.aspx?rd=2&wd=钱廼澂]钱廼澂[/url]、[url=http://baike.esnai.com/searchRedirect.aspx?rd=2&wd=李鸿寿]李鸿寿[/url]、[url=http://baike.esnai.com/searchRedirect.aspx?rd=2&wd=叶朝钧]叶朝钧[/url]三位副主任会计师在上海孤岛共撑危局。“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人进占上海租界。南京汉奸政府规定,不在伪组织重新登记的律师、会计师,不能办理业务。我与上海的立信同仁拒不登记换证,事务所的会计师、律师业务因而不得不停顿下来。为了维持立信30余名职员的生活,我们不得不另谋其他出路。”李先生回忆说。
为此,立信向大客户永安纱厂、永安公司、南洋兄弟烟草公司、茂昌冷气公司、金城银行等筹资开设立信商行、立信书局、通达企业公司,从事商品、证券、房地产买卖,暗中冒险接受关系较深的工商企业委托,通过邮递经由重庆的事务所向国民政府办理公司登记。李先生改名李问哲任总经理,钱、李、叶三人任副总经理。
1942年,李先生涉嫌通共,在事务所被日本宪兵总部逮捕。经工部局副总办何德全(抗战胜利后任上海市副市长)营救,获释。李先生进入金城银行太平保险
公司任协理,但言明仍然担负立信及通达企业公司的实际责任,每日下午到事务所照顾业务。在潘序伦去重庆后的4年中,李先生共为立信招致承办业务794件。
“抗战胜利后,潘序伦、陈文麟
等返回上海,重振立信事务所旗鼓。我们组织的通达企业公司、立信商行、立信书局解散。我辞掉太平保险
公司职务,与周鲲律师及原在立信的助手潘可伦,合组正信会计师律师事务所,谢绝了潘序伦劝我继续留在立信的好意。后来,李鸿寿
、钱乃澄也分别成立事务所,单独执行业务。”李先生回忆说。
李先生和潘先生私交甚笃,潘序伦先生曾写信给李,“友辈以‘立信人’看您,这是立信和我的无上光荣,记起多次对您说的一句话:‘您为宋江我晁盖’。”正信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和立信也在同一座大楼。
李先生多有义举。1936年西安事变前后,李先生参加了“七君子”案的律师“辩护团”,在上海、苏州法院出庭。1938年冬,中共江苏省委发动上海民众组成慰劳团,慰问新四军。李先生受托设计一整套会计程序,与堂弟李文泉秘密进行记账、查账、征信
等工作,在最后一份查账报告书中列示募捐的总数达178565.39元(法币)。1941年,李先生代表鲁迅先生家属和《鲁迅全集》出版社登报警告日商仿冒版权。1946年,中国福利基金会由重庆迁回上海,宋庆龄主席委托李先生任中福会会计顾问、义务查账会计师。他指导该会秘书廖梦醒同志建账、记账,并出具英文查账证明书,由宋主席分寄国外捐款人士、团体,以资征信
。此外,李先生还接受上海剧艺社、中国技术合作协会、华联、银联、保联等团体委托,常年任义务顾问和查账员。
李先生曾自己做过统计,他在上海执行会计师业务23年,兼业律师10年,直接接受委托亲自受理的顾问、查账、登记、报税、设计会计制度及民、刑诉讼案件2852件,中外委托人2113户。
解放前夕,李先生参加民建会外围组织活动,在中共上海局策动的以颜惠庆为主委、赵朴初为总干事的上海临时联合救济委员会任副总干事兼财务组长。1950年,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1953年,李先生调任至民建会中央机关,任工商研究处、工商改造辅导处、秘书处副处长、调研部部长、工商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组织委员会委员。他是民建第二届中央委员,第三、第四届中央常务委员,第五、第六届中央咨议委员会副主任。
李先生曾任上海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处顾问、中国人民救济总会上海市分会第一副秘书长。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任外经贸部特约顾问,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工商经济开发公司、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董事、兼任中华职教社理事,中国法学会、中国会计学会
顾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中信律师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顾问,厦门大学兼职教授等。
李先生是全国政协第五、六、七届委员,法制组副组长、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他的提案包括,制定《注册会计师暂行条例》、关于建立各级审计机构、关于成立国家会计总局、健全会计法制,扩充注册会计师的队伍和业务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坚持对外开放政策,必须与加强法制观念,健全涉外经济法制同步进行、明确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事务所的职责范围等等。
李先生自15岁开始记日记,几十年未曾中断。他坚持“来客必会、来信必复、有闻必录、有求必应”的原则,读书听会有笔记,来往信件编号入档,来访人、事有记录。他学习老伙伴潘序伦“取之于会计,用之于会计”的美德,自率甚俭,把按劳取得的薪给报酬以外的收入,储作社会公益基金。
李先生的一大嗜好是写诗,仅近两年(1992)就写了684首。现举两例。
一、注册会计师铭
遵法守纪不逾矩,查核、验证、制约;
恪尽职责献忠诚,立信、客观、公正。
厉行“必须”与“应当”,
警惕“不得”与“不许”。
反躬自省无愧怍——
直率、认真、谦虚。
二、养生处世三字经
节饮食,睡眠好;体多动,脑常用;
友多闻,益新知;满招损,谦受益;
轻财位,尚道义;祛烦恼,不觉老。
开放分类:审计专家
贡献人:qiaoboc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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