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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 并表监管
[size=32px]概念 [/size]
并表监管
是指监管当局以整个银行集团为对象,对银行集团的总体
经营和所有风险进行监督。并表监管
是各国监管当局在总结上世纪90年代初期国际商业信贷银行(BCCI)倒闭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举措,现已成为国际通行的审慎监管标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曾对并表监管
提出了若干原则,其核心理念是监管当局应以整个银行集团为对象,并采取有效措施管理集团的总体
风险,防止出现跨境监管责任不清、监督检查难以有效实施的局面。在并表基础上的审慎监管,还包括资本充足率、风险损失拨备
、授信集中度
、关联交易
、跨境资金流动等一系列监管要求。
[size=32px]《银行并表监管
指引(试行)》[/size]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
五年来,尤其是银监会
成立三年来,我们借鉴国际审慎监管的成功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构建了一套相对较完善的外资银行监管制度框架和评级体系,监管技术和手段得到加强,监管更加科学。2008年2月18日,中国银监会
发布《银行并表监管
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借鉴国际监管实践,结合我国商业银行并表管理的现状,兼顾原则性和操作性,将我国并表监管
实践进行了总结和完善,进一步规范了我国并表监管
框架和监管要求,同时对银行集团的并表管理作出了要求。《指引》共七章,八十三条,分别为总则、并表监管
范围、并表监管
要素、并表监管
方式、跨境并表监管
、银行集团的并表管理和附则七个部分。《指引》不仅适用于商业银行作为母公司所构成的银行集团,还涵盖了中国银监会
监管的所有机构,包括在华注册的外资金融机构法人、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组成的集团。
《指引》界定了并表监管
的概念,指出并表监管
不局限于会计意义上的并表,而是更为广义的监管并表。会计并表是指商业银行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以母银行及其附属机构组成的银行集团作为会计主体
,由母银行编制综合反映银行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股权变动状况的会计报表。本《指引》的并表监管
还要关注监管意义上的风险信息,包括资本充足率
、大额风险暴露、内部交易
、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
、声誉风险
以及银行集团的并表管理能力等。并表监管
包括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定量监管主要是针对银行集团各项风险状况进行识别、计量、分析和监测,进而在并表的基础上对银行集团的风险状况进行量化的评价。定性监管主要是针对银行集团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因素进行审查和评价。
《指引》规范了并表范围的具体原则,即遵循“实质重于形式
”的原则,以控制
为基础,兼顾风险相关性,规定并表范围的确定不仅依据所有权比例,还要注重母公司对附属公司的实际控制力,注重附属机构对母银行的风险影响程度。
《指引》对银行集团的控股股东提出了监管要求,即银行集团的控股股东应当满足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慎监管需要和相关要求,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供重要信息。
《指引》着重关注银行集团的几个并表监管
风险要素,即资本充足性、大额风险暴露、内部交易、流动性、市场风险及声誉风险等,从并表范围、关注重点、跨业、跨境风险以及监管措施等几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指引》在对银行并表监管
提出指导的同时,对银行集团的并表管理也提出了具体要求。银行集团在并表基础上的风险管理是有效并表监管
的重要基础,并表监管
并不能替代银行集团的内部并表管理。为此,《指引》规定,银行集团应当建立和健全并表管理的组织架构,建立清晰的报告路线和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明确并表管理的职责、政策、程序和制度。
《指引》的发布是适应当前国际监管趋势、适应我国银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监管举措,表明我国银行业监管机构在积极推动银行业深化改革,提高核心竞争力的过程中,日益重视对银行集团总体
风险状况的衡量和评价,对银行集团自身的并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标志着我国银行业监管步入一个新的阶段。
开放分类:财务会计、金融
贡献人:飞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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