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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 创业企业融资法案
别名:[2012年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
2012年4月5日
,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式签署通过《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简称“JOBS法案”)。该法案旨在通过宽松的上市准入门槛,简化中小企业在美国证券市场上市流程,降低上市成本,吸引更多企业赴美上市。
[size=32px]主要内容[/size]
JOBS法案旨在扶持年收入小于10亿美元的新兴成长型公司(EGC)。对比以往法律条文,该法案在递交上市申请规则、信息披露、融资规模等方面,皆有所放松。而此前,无论是2002年通过的《萨班斯法案》或者是2010年通过的《多德弗兰克法案》,则一直是加强监管的态度。
对于EGC而言,如果想上市,可以在准备阶段向美国证监会秘密递交上市申请,并进行秘密审查,在此之前,外国公司在上市准备阶段必须向美国证监会(SEC)公开递交注册文件和招股说明书。这被认为充分保证了上市企业隐私,降低了因上市消息给公司带来的业务影响。
而在企业完成IPO前及递交上市申请后,即使在美国证监会审查上市申请的过程中发现诸如“必要的会计政策变更
”等的重大问题,而导致其无法继续上市流程,发行人仍可以灵活地撤销上市申请从而避免承担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根据这部法案,申请上市的EGC,在路演
(Road show)前21天公布上市资料即可,而招股书的审计财务数据也由原来的3年缩减至2年。
此外,美国证监会对EGC的管理者讨论分析(MD&A)和选择性的财务数据(Selected financial data)的要求也有所放宽,同时也降低了对公司管理层薪酬的披露要求。
而按照原来《多德弗兰克法案》的要求,首席执行官
薪酬与公司业绩的联系,以及首席执行官
与普通员工薪酬比率都必须如实披露,该法案对这些披露要求也一一豁免,法案还同时放宽股票增发申请中相关财务数据的披露标准。
法案还取消了对于EGC上市前必须提供一份从审计师处获得的关于公司财务内控材料的要求,信息披露程度都有所降低。该法案还允许企业在美上市前对资本市场进行“试水”。
法案通过前,企业在上市之前和投资者的沟通受到严格限制,现今法案通过后,EGC在上市前,可以与合格的机构投资者
和授信投资者进行沟通,试探市场反应,决定是否向美国证监会递交上市材料。
对于股票分析师和公司的交流限制,该法案也有所放宽,法案要求美国金融业监管局改变现行规则,允许研究分析师、新兴成长型公司管理层、投资银行
进行三方交流。
法案还允许研究分析师在EGC完成IPO前的静默期内发布与其有关的研究报告,即使该研究分析师所在的投资银行
将作为承销商参与发行。
法案还同时要求美国金融业监管局作为最大的证券经纪人的监管机构放宽其现行规则,允许发行人在IPO完成后发表上述报告。现行规则禁止在IPO之前(可能被证监会认定为要约
)或在IPO完成后的40天内发布上述报告。
对于上市公司审计师几年一换的规则,法案对EGC也不做要求。新法案还允许某些私募融资时对大众进行促销,融资规模也由原来的500万美元提升到了5000万美元的水平,同时,它对大众融资crowd funding rule赋予了新的定义,允许公司通过大众融资方式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行和销售不超过100万美元的证券,而无需进行注册,但对每个投资者的投资金额有着少于2000美元或小于年收入5%的限定。
[size=32px]评议[/size]
反对者认为,这项法案是2010年7月《多德-弗兰克华尔街
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生效以来美国金融体系
改革的一次重要倒退,也损害了安然
事件与金融危机之后逐步建立起来的上市公司财务透明机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主席玛丽·夏皮罗认为,这部法案将削弱政府对投资者的保护。纽约州前检察长埃利奥特·斯皮策认为,这部法律与其叫做“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不如说是“让欺诈重回华尔街
法”。
舒尔曼罗杰斯律师事务所Shulman Rogers合伙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前执行律师雅各布·弗伦克尔认为对于一些商业贸易而言,增加就业机会刺激经济的情况可能发生,但对于大部分商贸来说,法案的通过几乎没有任何促进作用。与之相反,法案的通过会给欺诈和滥用提供更广阔的机会。“我们会最终发现在证券市场的受害者则是诸多备受投资者期待的小盘股公司。更糟的是,投资者往往会因为股票操纵而失去他们所有的钱。放宽准入门槛,降低标准所带来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减少了对投资者的保护程度。届时,投资者会发现他们被欺骗了,而美国政府也不会帮助投资者挽回损失而介入深入调查。”弗伦克尔说。
开放分类:法律、美国
贡献人:qiaoboc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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