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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 内在价值法
别名:[intrinsic value based method]


内在价值法 ,也称为绝对价 值法,指的是不管是以何种现金流EVA或股权现金资金流或公司自有现金流为基础,对企业未来预期可能产生的现金流进行贴现,以贴现得到的价值的汇总作为企业当前的价值。

内在价值法 计算

  内在价值是指股票的市价超出行权价 格的差额。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第25号意见书《向职工发放股票的会计处理》规定,与股票期权 有关的补偿费用可采用内在价值法 计算,即在计量日,只有当股票市价超过行权价 格时,才确认并计量补偿费用。但如果在计量日行权价 格等于或高于股票市价,则不确认补偿费用。所以内在价值法 下多数固定型股票期权 在授权日的内在价值为零,即股票市价和行权价 格的差额为零。同时,应用内在价值法 计量补偿费用时,当股票市价发生变化时,内在价值也跟着变化,所以在每一个会计期末都需要对期权补偿费用进行调整。

  例:某公司于1995年12月1日 与其高级管理人员签订了股票期权 计划书,允许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面值为2元的普通股20000股。1996年1月1 日为股票期权 的授权日,被授权人可以在未来10年内行权,行权价 格为20元,授权日的股票价格为25元。同时,授权协议条款表明服务期满2年后,授权人才有资格行权。

  1、在1996年1月1日(计量日)确认期权补偿费为20000×(25-20)=100000元,并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递延补偿费用          100000

    贷:股本——股票期权        100000

  2、递延补偿费用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备抵账户,需要在管理人员的服务期内(2年)进行摊销,在1996年12月31日 和1997年12月31日 的会计处理为:

  借:递延费用            50000

    贷:递延补偿费用          50000

  3、如果公司管理人员在1998年6月1日 执行了全部股票期权 的30%,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现金               120000

    股本——股票期权            30000

    贷:普通股              12000

      资本公积 ——普通股溢价      138000

  4、在期权到期前,如果公司管理人员没有执行剩余的股票期权 ,公司需作如下会计分录 :

  借:股本——股票期权         70000

    贷:股本——到期股票期权        70000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公司管理者完成了授权时规定的劳务而没有行权,根据公认会计原则 ,在期权到期时,不需调整补偿费用;然而若管理者没有完成授权时规定的劳务(如提前辞职离开公司),则已估计处理的补偿费用必须调整。如假设公司管理者于1997年1月1日辞职离开公司,公司需作如下分录以调整补偿费用:

  借:股本——股票期权         100000

    贷:递延费用              50000

      递延补偿费用            50000

  在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待摊费用 ”与“其他长期资产”两栏中间加“递延股票期权 费用”反映企业所拥有的长期待摊的股票期权 费用。在“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中的“股本”中反映企业经理人所拥有的股票的账面价值,在资本公积 栏中反映经理人所拥有的股票期权行权价超过票面价值 的价值。

  在损益表 的管理费用中反映企业应摊销的股票期权 的相关费用。同时,各企业还应设计出反映股票期权 的辅助报表。

  在会计报表附注 中要充分揭示有关期权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方面的影响,披露有关期权的基本情况,包括股票期权 费用、行权期、行权价 格和授予数量等。对已确认的期权要说明确认基础和计量属性,对尚未确认的要说明理由。使用公允价值法的企业还应披露报告日期期权的公允价值,取得公允价值的方法及假设,由于公允价值变化而产生的损益和处理方法,这些信息有助于股东了解公司整个的财务状况。

内在价值法 存在的缺点

  1. 内在价值法 无法真实地反映股票期权 的成本。由于国外通常规定,确定性股票期权 计划的行权价 不得低于期权发放日股票市价,因而股票期权 在发放日的内在价值通常为零,但实际上该期权本身肯定是具有一定价值的。

  2. 由于确定性股票期权 计划对员工而言更容易实现,所以其价值应大于不确定条件的股票期权 计划,但在内在价值法 下,由于确定性股票期权 行权价 一般都等于(或大于)发放日的股票市价,内在价值不存在,往往不用确认费用,而不确定条件的期权计划却要确认更多的费用,这显然不合情理。

  3.从实践来看,内在价值法 难以适应复杂的股票期权 和其他衍生金融工具

内在价值法 和相对价 值法的异同

  内在价值法 和相对价 值法在实务中的使用范围都很广,各有利弊。内在价值法 的优点在于可以通过一系列比较系统的,比较完整的模型运算来全面了解一个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时如果模型的建立是正确的,模型的假设是准确的,那么运用这种方法可以得到一个非常精准的结果;其缺点在于结果过多地依赖于假设,假设条件过大而且比较复杂,并且往往不能得到足够的支撑这些假设的信息,因此这些假设的准确性就打了折扣。相对内在价值法 ,相对价 值法最显著的优点就是非常简单、非常透明。选择一个参照公司,以相同的市盈率市净率 来对比一下,很快就能得出被评估公司的价值或价格,但是使用这种方法的难点在于这个世界上没有两家完全相同的公司,所以完全可比的公司是非常难以寻找的。退一步讲,即使找到一组非常相似的公司来进行比较,这些可比公司之间的市场定价是否合理,合理的情况下又是否能作为目标公司的参照等问题都无法确定。并且一组可比公司之间本身的市场定价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别,这样就给相对价 值法在准确性上、可信度上造成一定的欠缺。在实践领域,国内证券市场以前用的较多的是相对价 值法,但是在国外投行的并购业务中,不管FDCF是多么的困难,多么的复杂,假设多么多,公司价值 分析仍然是一个经久不衰的工具。正因为内在价值法 能够全面了解公司,能够防止分析人员或并购人员为缺乏支撑的决策提供保障,所以近几年来在我国证券市场得到越来越多的全面的应用。 
开放分类:会计管理金融
贡献人:l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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